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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3章 冀州初安定

四郡如愿归附隋国,常山武氏、中山蔺氏、矩鹿魏氏、广平王氏,有抗击鲜卑之功,新郡守人选只能出自四大世家,对隋国《税赋律》实施带来弊端。刘渊建言,四郡郡尉从直属军抽调,主要将领同样来自直属军,郡兵大部份非本郡之人,依照隋国律法行事,防止《税赋律》无法顺利实施。

商仲恒暂代冀州刺史,组建刺史府,承诺赏赐果实的一百名额全部到位,让商仲恒下面有足够的人可用;额外赏赐商仲恒五枚体质果实,其他将领不是不想赏赐,几乎都是年轻人,留待以后再说。州兵只招募了两万人,一营五百人,每营的领军校尉都来自直属军。商仲恒的理由很充分,郡兵、州兵的骨干都出自直属军,听从指挥,战斗力不是普通郡兵、州兵可比,应对冀州治安足矣,不需要那么大的军队规模。

本王认为他说的很对,兵力太多,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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